四川省绵阳市:2013年1月三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一)

时间:2013-01-09 17: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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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三台县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和《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绵人社发[2011]109号),经市人社局批准,三台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三台政务网http://santai.my.gov.cn和三台县人民医院www.stxyy.com网站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体条件详见《三台县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3.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4.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3年1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

(一)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月22日—2013年1月31日(双休日不报名);

报名地点:三台县人民医院人事股(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文化科;联系电话:0816-5230271。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招聘中。考核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三台县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张贴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四)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时携带已贴上本人照片的《三台县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任职通知。

五、考核

考核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综合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复检结论为体检终结结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核结果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计生部门、所在单位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三台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考核成绩、拟聘岗位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所有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此次直接考核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和考生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由应聘人员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整个直接考核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强化回避制度和通讯工具管理制度等。

十一、本公告由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533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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