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01 07:57:35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予受理。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均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一)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郫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八、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郫县监察局028-86555555。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咨询解释公共行业类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28-86559522;
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咨询解释卫生医务类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28-87875195。
附1:2016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共行业类).xls
附件1 | |||||||||
2016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共行业类)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笔试科目 | 备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
郫县国土资源局 | 郫县土地整治开发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 | 01001 | 1 | 本科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土地资源管理 研究生专业: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测绘科学与技术、土地资源管理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 ||
郫县审计局 | 郫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 专业技术 | 01002 | 4 | 本科专业: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工程造价 研究生专业:会计学、财政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 |||
专业技术 | 01003 | 1 | 本科专业: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研究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 |||||
郫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 郫县图书馆 | 专业技术 | 01004 | 1 | 本科专业: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网络工程、广告学、汉语言文学、表演 研究生专业:图书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字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 |||
郫县花园镇人民政府 | 花园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 | 01005 | 1 | 不限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限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 | 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单向选择聘用单位。 | |
郫县唐元镇人民政府 | 唐元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01006 | 1 | ||||||
郫县安德镇人民政府 | 安德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安德分中心) | 01007 | 1 |
附2:2016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医务类).xls
附件2 | |||||||||
2016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医务类)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笔试 科目 |
备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郫县妇幼保健院 | 妇产科 | 03001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但初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妇产科;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
儿科 | 03002 | 2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但初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儿科;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 ||||
郫县第二人民医院 | 临床医学 | 03003 | 3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但初始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临床,执业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等;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 |||
药学 | 03004 | 1 | 药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相应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初级或以上资格证书;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 ||||
医学检验 | 03005 | 1 | 医学检验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相应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初级或以上资格证书;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 ||||
护理 | 03006 | 1 | 护理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相应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 2015年(含2015年)前毕业的持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证 | ||||
眼视光学 | 03007 | 1 | 眼视光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
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郫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卫生检验 | 03008 | 1 |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初级或以上资格证书;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毕业证。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 |
公共卫生 | 03009 | 1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公共卫生,执业范围:公共卫生;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
镇卫生院 | 医师 | 03010 | 8 | 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
公共卫生 | 03011 | 2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 2014年(含2014年)前毕业的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公共卫生,执业范围:公共卫生;2015年(含2015年)后毕业的,须持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4日
来源:
http://www.pxswj.gov.cn/index.php?cid=340&tid=25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