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卫生系统2013年(提前批)招聘122名人员

时间:2012-12-25 17: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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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高我市医疗队伍整体素质,现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人,具体招聘方法公告如下:

一、职位、单位、人数及相关条件

(一)市人民医院(44人)

招聘职位(专业) 招聘单位 学历 人数 性别 备注
儿科(1人) 市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1   临床医学可报
心电图(1人) 市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1   临床医学可报
麻醉(1人) 市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1   临床医学可报
医学影像(2人) 市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2    
临床医学(7人) 市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7    
临床医学 市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12   外科
(男性12人)          
护理学(20人) 市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20    

(二)其它单位(78人)

招聘职位(专业) 招聘单位 学历 人数 性别 备注
麻醉(1人) 市中医院 大学本科 1   临床医学可报
医学影像(18人) 市中医院 大学本科 3   B超1人、放射2人,临床医学可报
  市妇保院 大学本科 3    
  市第五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1    
  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1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1    
  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1    
  浦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1    
  长乐镇 大学本科 3    
  中心卫生院        
医学影像 甘霖镇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崇仁镇 大学本科 1   心电图
  中心卫生院        
  三界镇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黄泽镇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预防医学(10人) 市疾控中心 大学本科 4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1    
  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1    
  崇仁镇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长乐镇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三界镇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黄泽镇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29人) 市中医院 大学本科 5    
  市妇保院 大学本科 5    
  第五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3    
  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2    
  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2    
  长乐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3    
  甘霖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3    
  崇仁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3    
  三界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1    
  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2    

招聘职位(专业) 招聘单位 学历 人数 性别 备注
临床医学(男性)(2人) 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2   外科
临床医学(女性)(6人) 市妇保院 大学本科 5   妇产科
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学本科 1   妇科
中医学(11人) 市中医院 大学本科 8   中西医结合可报
长乐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1    
中心卫生院
三界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1    
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大学本科 1    
精神卫生(男性)(1人) 市第五人民医院 大学本科 1  


二、招聘要求

(一)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市人民医院须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职位需求。

(五)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嵊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人民医院职位)。

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 联系电话:0575-83332806 钱老师

嵊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5-83022199 金老师

3.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报名人员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聘用。紧缺专业1:1进入考试。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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