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增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05名工作人员(一)

时间:2012-12-21 13: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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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新机制,通过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二、用人单位情况

增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仙村镇卫生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福和分院、石滩镇中心卫生院三江分院、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宁街永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宁街宁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实行全员聘用制。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

三、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毕业生,2011年和2012年非增城户籍毕业生需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以下称“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社会人员。(以下称“社会人员”)

3、增城户籍麻醉学、医学影像、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

招聘卫生工作人员105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7、服从统一调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3年1月7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9日。

2、报名地点:

(1)增城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广州增城市荔城街文化路11号,电话:020-32855106);

(2)增城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组):符合职位条件的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在各自单位人事科(组)报名,再由各单位上报市卫生局人事科。

3、携带材料:

(1)毕业生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

②2011年、2012年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增城户籍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考试聘用的2013年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条件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增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⑤未婚者提供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附件);

⑥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社会人员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

②《增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③未婚者提供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④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核

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60%,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条件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中加分;面试占40%。各专业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笔试内容为相关类别基础知识,分为临床类、口腔类、中医类、公卫类、护理类、药剂类、检验类、财务类、行政管理类等9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分数不予聘用。如总成绩相同,优先聘用笔试成绩高分者。

2、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

(1)笔试:

时间: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增城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2)资格复核:

2013年1月29日,对笔试成绩排名进入本公告规定的面试比例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时间:2013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12:00-下午17:00;地点:增城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同一职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增城人社局网站和增城卫生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根据用人单位意向统筹确定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按国家及增城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咨询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人才办020-82731139,市卫生局人事科020-32855106;监督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纪委020-82752102,市卫生局监察科020-32855107。

附件1
增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专业 笔试试题类型 学历 年龄
(只对社会人员)
资格条件
(只对社会人员)
临床医师 24 临床医学 临床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增城户籍麻醉学、医学影像、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麻醉医师 4 麻醉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影像医师 8 医学影像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口腔医师 6 口腔医学 口腔类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中医师 4 中医学 中医类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康复医师 2 康复医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公卫医师 16 预防医学 公卫类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护士 20 护理学 护理类 取得执业护士及护师以上资格。
药剂人员 5 药学 药剂类 取得药师以上资格(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检验人员 8 医学检验 检验类 取得检验师以上资格(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财务人员 5 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财务类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及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行政管理类人员 3 公共事业管理 行政管理类 取得助理政工师(助理经济师)以上等相关行政管理类资格。
合计 105          
备注:1、本表的年龄和资格条件只对社会人员有所要求,毕业生无该两项要求;
   2、相关资格(职称)以取得资格证(职称证)为准;
      3、本表“以上”或“以下”表述均含本级,特别说明除外;
      4、每人只可填报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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