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026浙江温州市乐清市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和提前招聘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27人公告(二)

时间:2026-03-20 1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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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卫健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2026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和提前招聘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共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6年3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2026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6届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现役军人、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5.原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离(辞)职未满5年(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的除外;因约定期未取得执业资格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培合格的除外,该部分人员限报考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已取得乐清市卫健系统聘用资格人员(含未确定岗位的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委培生);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上述第(六)类相关对象请于报名时将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附件栏。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需求详见《乐清市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医疗人才岗位需求表(二)》和《乐清市卫健系统提前招聘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二)》(附件1、2)。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三)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若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注册的,需与岗位所要求的注册范围相一致。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符合岗位要求对象需通过以下途径报名(择一即可):

1.高校现场报名。

“浙里有才”浙江省医药健康类专场招聘会 浙江省第九届卫生人才春季招聘会 暨温州医科大学2026届毕业生春季招聘会,时间:2026年3月28日,地点: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指定报名摊位;

以上专场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相关平台官网。

现场报名需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4),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后户籍迁出底册。

(2)近期免冠二寸证件彩照一张。

(3)2026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校未核发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模板参考附件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时—2026年3月30日17时

招聘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可延长至2026年11月1日。

报名网址:http://zheyipin.zjmss.org.cn/(浙医聘)

网络报名请填写网页内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至附件栏: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高考后户籍迁出底册的扫描件。

(2)2026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校未核发就业协议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3)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模板参考附件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以及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名附件1岗位考生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期间出入国(境)记录、研究生课程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相应证书根据情况可延迟到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23日9时—2026年3月31日17时

1.所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1)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由所报单位通过邮件回复;(2)网络报名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线下报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线上重新报名。温馨提醒: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3.面向2026届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岗位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6年4月2日9:00-15: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如遇同一岗位内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的,则以下列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学历高者优先(2)毕业年份早者优先。以上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博士研究生岗位入围人员除外)须于规定时间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70分)予以递补。

资格复审和签订就业意向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布后相应岗位不再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聘用

(一)体检、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其档案由市卫健局存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被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住院医师在规培期限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八、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或就业意向书),不再递补。

(三)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四)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自行留意。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负责解释,其中报名条件、招聘对象、招考岗位、招聘程序、考试、资格审查等事项,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61882118;

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2)

点击查看>>>

1.乐清市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二)

2.乐清市卫健系统提前招聘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二)

3.浙江省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4.乐清市卫健系统2026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和提前招聘医药卫生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5.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模板)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原标题: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乐清市卫健系统2026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和提前招聘医疗卫生类优秀毕业生的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s://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886726/art/2026/art_95dbe7423449429292f4b5a515abbd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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