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贵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公告

时间:2025-11-26 09: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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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科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方案制定,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录聘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25年12月1日计算。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的2025届毕业生。

6.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7.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三楼人事科(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

3.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表1张(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

4.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当场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4.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5.若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及“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审核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80号)等文件相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面试

除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待定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通过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参加笔试或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待定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照要求参加加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一事一议

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参加笔试及面试,由医院党委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面谈,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体检结束后,考生自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招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审定存在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及录用

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及“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及“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324606(安顺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20090(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附件1_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_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_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1月24日

原标题: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511/t20251125_889774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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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ittle labour, much health. 适量的劳动有益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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