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26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招聘控制数人员50名公告

时间:2025-11-14 14: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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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集蒙医医疗、科研、教学、蒙药制剂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医院设为一院三部,总建筑面积61000多平方米,医院床位数480张,现有临床科室29个、医技科室9个,并有独立的蒙药实验室和蒙药制剂中心,拥有64排螺旋CT、3.0T核磁共振、全自动生化免疫一体机等先进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是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医院坚持以“管理科学 技术精湛 服务优质 以人为本”的办院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突出蒙医特色。在传承和发扬传统蒙医药文化的同时,实现蒙西医并重的发展路径,提高医院综合救治能力,从而能够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健康医疗需求。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50名。具体详见《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招考安排部分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或服役满2年)、 “高校毕业生”以及“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身份再去参军入伍的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四)“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8日(不含)至2007年11月18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2025年底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学研究生、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以及延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信息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11月18日(不含)之前(报名开始日之前)。

对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6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https://www.ordosmymy.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应聘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报名分为两个阶段,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00-2025年11月20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00-2025年11月21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11月22日9:00-12: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3日9:00-2025年11月25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23日9:00-2025年11月26日17:00。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5年11月27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要填写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目录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7.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依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四)笔试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

2.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方向详见具体岗位信息表。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人员,须按照规定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5.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如二代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完成,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在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上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 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1:3 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

1.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报考“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面试环节之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不合格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缺考的,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官网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1.体检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察工作要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选,报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为医院控制数人员并按企业职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未能如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对报考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或下午14:30至17:30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三)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7-8397869

监督举报电话:0477-8127531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纪检组:0477-8390368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588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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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

2025年11月13日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jw.ordos.gov.cn/xwzx/tzgg_xwzx/202511/t20251113_3850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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