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广西梧州藤县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38人公告

时间:2025-09-03 12: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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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我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紧缺状况,根据《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藤人社发〔202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3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藤县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38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藤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聘用回避制度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2日至2007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报名应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5年9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12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九)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3)。

(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报名地点:藤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详细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如岗位有要求则需)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只需户主首页、考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2.报考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藤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提交2张近期同版1吋免冠彩色照片(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4.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每位报考者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其所应聘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对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要及时把具体原因反馈给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现场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而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因审核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数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举止仪表和实践技能操作等。

(三)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考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在各试场面试结束后按试场按岗位向考生当面公布

(四)考生在面试时,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试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其他个人信息的扣5分。

六、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获得学历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获得最高学历也相同时,以获得全日制学历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获得最高全日制学历仍相同时,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以面试合格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上公示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上公示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通过本次公开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与编外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我县相关规定执行,对初次聘用的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各执一份,存入编外聘用人员个人档案一份。

(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藤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藤人社发〔202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落聘或解聘后,相关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组织纪律

各有关部门、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

本公告由藤县2025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0774–2477811、0774–7273697

监督电话:0774–7295035

附件:1. 藤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2. 藤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日   

原标题:藤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engxian.gov.cn/zfxxgk/xxgk/rsxx/zkzl/t259162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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