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四川南充营山县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39人公告

时间:2025-07-31 17:13:5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南充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函〔2025〕37号)、《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南卫函〔2025〕38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募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部分非医学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指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期满后且无其他工作经历;或在医疗卫生辅助岗签订协议前已从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离职后且无其他工作经历。(注:需满足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期满一年的要求)〕等。优先招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相应证书的医学类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招募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具备本公告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2)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募到相关岗位的失信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02

招募名额

共计招募39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03

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营山县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营山县人民医院老院区B区综合大楼10楼,营山县大南街100号)。

3.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背面工整书写姓名、岗位名称);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带上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要仔细查阅“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职责、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募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04

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如某招募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募岗位名额超过5:1比例的,则先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募岗位名额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某招募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募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5: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范围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和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顺序入围。若末位同分人员各项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决定入围人选。

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招募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05

体检

本次招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由县卫健局组织到符合条件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06

公示

根据上述程序确定拟招募人员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上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招募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及以后环节,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07

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医疗卫生辅助岗志愿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为1年。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招募人员资格。

对本次未确定具体招募单位的岗位,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选岗,选岗地点、选岗时间等信息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选岗以及报到后主动不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08

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岗前培训制度,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统一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09

人员管理和培养

各用人单位负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要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10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约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11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双方协商后退出。

(二)期满退出。服务协议到期,自动退出。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解除协议。

12纪律和监督

招募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招募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无条件取消招募资格,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协议。

13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xwdt/tzgg/)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等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14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377693

营山县卫生健康局:0817-8236673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7-8286337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17-8289375

附件1.营山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招募报名登记表

附件2.营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原标题: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39名|营山县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UnM1F4NwoGQ6VOowLzFOA

(
Violence is the last refuge of the incompetent. 暴力是无能者的最后手段。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