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46人公告

时间:2025-07-31 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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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泸州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数量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募泸州市龙马潭区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46名(其中龙马潭区疾控中心5名、龙马潭区中医医院5名、龙马潭区人民医院10名、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1名、龙马潭区妇幼保健院5名、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名、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名、龙马潭区安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龙马潭区鱼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龙马潭区特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主要从事包括患者接待、咨询、引导岗位;辅助医护人员开展技术操作、信息采集、记录整理、数据录入、患者随访岗位;辅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执法监督等岗位;辅助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辅助处理日常后勤保障事务等工作。服务期为1年。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5年应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享受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人员)、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指医药卫生类专业已离岗尚在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医药卫生类专业尚在岗人员)等。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与科教股(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10-5室)。

3.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时所需资料:《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拿到毕业证仍在2年择业期内的需提供《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该证明可在“四川人社”APP“个人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模块生成并下载。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需提供规范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若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若报考人员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别人代替其报名,但需提交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测试方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本次招募不设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基本知识和医学基本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考生有效成绩平均分的60%,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募环节。笔试时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笔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笔试的人员,不予确定为招募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连同笔试时间、地点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另行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最后一个笔试成绩相同,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若笔试成绩和优先招募的情况均相同,则再次进行测试确定人选。

2.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后再上岗。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按分数高低排名组织拟招募人员选岗确定招募单位。招募单位在9月28日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建立规范岗前培训制度,针对项目人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内容,在10月31日前开展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

四、服务期间待遇

医疗卫生辅助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

五、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期满退出。招募人员服务期为1年,服务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

(三)其他依法解除协议的情况。

六、人员管理

用人单位负责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日常管理,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招考录用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联系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12279

监督电话:0830-252205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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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报名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0日

原标题:泸州市龙马潭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招募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项目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atan.gov.cn/zw/fdzdgknr/rszk1/content_7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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