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四川眉山仁寿县妇幼保健院第二批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时间:2025-07-31 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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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仁寿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县域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见附件1:仁寿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沟通交流能力和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品质;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6)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7)我县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已聘编外人员须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8)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本公告发布当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经仁寿县委编办、县卫健局编制库备案的县域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在岗编内编外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上午8: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三楼人事科,地址:仁寿县普宁街道陵州大道东二段296号。

联系电话:028-36207917。

(三)提供资料

1.本人签名的《仁寿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专业证明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对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除招聘流程中告知的资格审查环节外,在招考任意过程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包括已被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一次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所提供的报名信息与材料,应与报考岗位对应的要求相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的报考人员,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医院本次招聘。

四、考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考核为主,招聘岗位具备有效报考人数即可开考。同一岗位有效报考人数在30人以内(含30人)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得分+政策性加分×60%。同一岗位有效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政策性加分)×60%+面试得分×40%。

五、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等相关资料,在报名时提交至仁寿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以便审查。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3《政策性加分报考须知》。

六、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有效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

(二)笔试内容

《医学基础知识》

(三)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布。

(四)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14:30—17:00)

七、面试

(一)面试比例。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有效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通过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比例(3:1)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拟招聘岗位无人报考的,由仁寿县妇幼保健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在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shhks.htm)上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考核招聘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面试结果由考官、考生当场签字生效。

(三)面试名单在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shhks.htm)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仁寿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县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三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县妇幼保健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面试人员。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中共党员、学历高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全体人员需进行毛发毒品检测。拟聘用人员根据行业体检要求进行入职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二者必须均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孕妇体检已检项目合格暂定为体检合格,未检查项目待分娩后补检,补检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仁寿县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等级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均不予聘用。

九、政审

由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寿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十一、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聘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被聘用的编外人员,须在拟聘公告发布规定时间内,到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说明原因并未经单位同意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各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用工单位认定为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仁寿县纪委监委派驻仁寿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本公告由仁寿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28-36207917

仁寿县纪委监委派驻仁寿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组:028-36217517

附件:1.仁寿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仁寿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政策性加分报考须知

仁寿县妇幼保健院

2025年7月29日

 

原标题:仁寿县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s.gov.cn/info/4982/165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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