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第二批)48人公告

时间:2025-07-21 19: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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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30周岁(含)以下(199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和职数,详见附件1 《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四)符合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规定的应聘者,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请访问公告底端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先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招聘批次进行线上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28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及提交,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如被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我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8日,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http://www.shhmu.net/rszp/web/Login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2.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应届在读证明、成绩单及预计毕业时间等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5.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版见附件3);

6.《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7.岗位需求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

8.岗位需要的医师/护士执业证、规培合格证;

9.岗位其他要求须提供的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所学专业课程清单、党员证明等)

10.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交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中有关规定,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考试公告里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合格人员请按通知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试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医院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院方委托有关部门拟定,不指定考试教材。内容:专业相关知识兼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二)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我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三)考察: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递补名单在官网发布。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医院官网发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医科大学。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一)我院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我院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经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5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90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80226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杨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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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2.诚信承诺书

3.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原标题:◆?海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hmu.net/cn/rszpxq?id=97FAB7369FD38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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