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5人公告

时间:2025-07-21 1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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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始建于1959年,是山东省集职业病防治、研究、教育、技术培训、临床医疗等为一体的省级职业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公益事业单位。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批准同意,山东省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设在我院;2010年被卫生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职业病临床重点专科。是山东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是中华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分会健康监护学组、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病分会尘肺影像学组组长单位。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职业病诊断资质、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资质、健康相关产品毒性及理化检验资质等。主要开展职业病诊断与治疗、化学中毒医疗救治、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职业病防治及研究生教育等工作。下属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为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也是国内首家按照新标准顺利通过评审的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https://sdzfy.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dszfyrsk@163.com,邮件主题栏为“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如:公开招聘-王某-职业卫生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件;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各教育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各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2025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有方向证明要求的,请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6)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成绩最终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629201

电子邮箱:sdszfyrsk@163.com

监督电话:0531-82595810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职防院.xlsx】

附件【附件2《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fo/1026/51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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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st way of answering a bad argument is to let it go on. 答复糟糕论点的最好办法是任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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