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江苏徐州市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毕业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时间:2025-06-04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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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是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岗位名称是卫生检测检疫,主要从事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病原微生物、疾病控制类样品的检测检验等工作。岗位类别及等级为专技十三级;岗位代码01;开考比例1:3;学历学位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为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25日至2007年6月27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 “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 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1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厅(邳州市运河街道恒山路51号)。

4.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二)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聘人员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材料、《承诺书》(附件2)。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 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卫健委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

3.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邳州市卫健委组织实施,邳州市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以卫生检验等知识为主。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公布。

(二)面试

邳州市卫健委负责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开考比例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核减岗位。

面试人员名单及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按百分制以实际得分计算,并及时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邳州市卫健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下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邳州市卫健委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邳州市卫健委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邳州市卫健委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邳州市卫健委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6260326(邳州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九、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516-86228578(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516-86288837(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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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承诺书

3.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原标题: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50604/077f4785-b7cb-49e3-891f-43bb95e05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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