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恩施州卫计委关于州疾控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5-12-30 0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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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恩施州疾控中心拟从县市疾控中心选聘公共卫生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全州各县市疾控中心在编在册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3、临床医学类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须有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州疾控中心办公楼五楼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县市组织或者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疾控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由州卫计委研究处理意见以后,报州人社局审定。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疾病预防和控制方面的专业知识。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州疾控中心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1月18日后在恩施州疾控中心网站查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于2016年1月20日以后在恩施州卫计委和州疾控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由州卫计委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卫计委研究意见报州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州卫计委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选聘人选,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州卫计委人事科8221893

州疾控中心办公室8242425

附:恩施州疾控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本人
1寸照片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健康
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县以下基层
工作年限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必填)
 
报考单位及岗位   报考单位
岗位代码
 



 
奖惩情况  
历年来年度考核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同志于   年  月进入我单位从事         工作  年,同意报考。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同意       同志报考。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经审查,    同志所填报资料真实、准确,符合报名条件,同意报考。

  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人:
州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
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恩施州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29日

http://www.eszrsj.gov.cn/2015/1229/1870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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