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四川长宁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医疗岗)(一)

时间:2015-12-17 09: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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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长宁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招信息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xlsx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长宁县广播电视台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47号 新闻宣传等
长宁县重点项目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 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等工作
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新华街 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长宁县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 负责辖区内服务业的发展等工作
长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民生路 教育教学
长宁县产品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建设路58号 负责辖区内产品商品监督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技术等
长宁县人力资源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负责就业指导、毕业生落户,毕业生报到、档案接收等
长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管理等工作
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
长宁县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 为企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咨询,落实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等。
长宁县环监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新华街75号 环境监测
长宁县三元乡水务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三元乡 负责辖区内涉水事务管理
长宁县人民医院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海路三段289号 医疗卫生
长宁县中医医院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竹海路154号 医疗卫生
长宁县妇幼保健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万顺街 医疗卫生
长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泽鸿路 医疗卫生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乡镇 医疗卫生
长宁县乡镇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长宁县乡镇 教育教学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考核招聘完全符合《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4.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报名第一日止(即2015年12月25日)。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8名,具体单位、招聘名额和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集中报名期间,把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文件名修改为报考岗位代码加姓名(如:1504001张三),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发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8:00—12月31日下午18:00,报名邮箱:3189539445@qq.com,联系电话:0831—4623001。

(二)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县人社局负责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缴费及发放笔试准考证

缴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笔试费50元/科。

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政策性加分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等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至31日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长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所有岗位公共科目考《综合知识》;教师岗位专业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护士岗位专业科目考《护理综合知识》,卫生类医生、药剂师岗位专业科目考《医学基础知识》,其余岗位专业科目考《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政策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3)其中,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5.面试主要范围。说课包括:教学素养(教学神态、语言表达、粉笔字、发展潜力)、教学设计水平(教材分析、目标设定、教学步骤、教学重难点、教学理念)、知识素养(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结构化面试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成绩公布。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长宁县人社局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以及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的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若体检均合格,则确定为差额考核对象。

(二)体检标准

1.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6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6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2.除教育系统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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