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第二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4人)

时间:2024-08-23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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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自治区首批命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拥有2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内分泌科、妇科是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支撑学科,中医科是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药学部是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肾病科是自治区血液透析培训基地。心血管病介入术、普外科微创手术、骨科关节置换术、糖尿病足介入术、血液透析治疗、消化内镜检查和镜下治疗、妇科海扶刀等特色技术在疆内处于先进水平。

医院是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新疆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曾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十佳标兵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连续20余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共计14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附件1)。

四、招聘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本次招聘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xydwfy.cn/)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各招聘环节通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医师岗需取得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4年前毕业的考生不需要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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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ter master one than engage with ten. 十事半通,不如一事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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