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4-06-27 2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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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畅通我县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渠道,建立人员合理流动机制,根据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决定公开选调10名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永丰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选调设10个名额,详见《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累计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从政府抄告或市人社局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4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5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5年以上”即2019年5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变动和身份转换带来的风险,由本人承担。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股(308室)。

3.报名办法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对照《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需缴纳报名费。

4.资格审查:凡报名人员,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以及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假的,追究相应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6)涉及加分项的有关材料证明;

(7)个人征信证明:

(8)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组织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加分项

(1)岗位加分

将考生在我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计算从政府抄告或市人社局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借出或外出创业年限相应减少年限计算)列入加分项,一类地区(古县镇以下9个乡镇)每年加分0.1分,二类地区(藤田、瑶田、陶唐、石马等4个乡镇)每年加分0.2分,三类地区(中村、上溪、沙溪、上固、龙冈、君埠、潭头、三坊等8个乡镇)每年加0.4分;未满半年的计算为半年,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计算为一年。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荣誉加分

对2018年1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给予加分:县处级奖项每项加分0.2分,地市级奖项每项加分0.4分,省部级奖项每项加分1分,团体奖项减半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3.计算分值: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加分项。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乡镇工作年限更长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若乡镇工作年限一样,以距离县城更远的乡镇卫生院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和健康永丰公众号公布,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直选调单位。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递补。凡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因取消选调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实行等额递补。

3.确定人选。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和健康永丰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永丰县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0796-2511709

永丰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 0796-2511289

附件1.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原标题:永丰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VQoCNVYYPpboJ_O60x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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