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时间:2015-12-02 22:23:50
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详情见《201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招聘简章》)。“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
咨询电话:
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50-3072797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550-3523002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条件要求的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
(2)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考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4)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层次以及是否有三级、二级医院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滁州先锋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074122。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委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 2015年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 |||||||
| 序号 | 招聘岗位 | 科室 | 岗位 代码 |
招聘数 | 报考条件要求 | ||
| 专业要求 | 学历、职称要求 | 年龄要求 | |||||
| 1 | 专业技术 | 精 神 | 15001 | 8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硕士)学历、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①研究生(硕士)为35周岁以下;②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③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不含农村和社区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
| 2 | 专业技术 | 传 染 | 15002 | 5 | 临床医学 | ||
| 3 | 专业技术 | 内 科 | 15003 | 3 | 临床医学 | ||
| 4 | 专业技术 | 外 科 | 15004 | 2 | 临床医学 | ||
| 5 | 专业技术 | 妇 产 | 15005 | 1 | 临床医学 | ||
| 6 | 专业技术 | 中 医 | 15006 | 1 | 中西医结合 | ||
| 7 | 专业技术 | 麻 醉 | 15006 | 1 | 麻醉专业或临床医学 | ||
| 8 | 专业技术 | 影 像 | 15007 | 2 | 医学影像 | ||
| 9 | 专业技术 | 心电图 | 15008 | 1 | 医学影像 | ||
| 10 | 专业技术 | 脑电图 | 15009 | 1 | 医学影像 | ||
| 11 | 专业技术 | B 超 | 15010 | 1 | 医学影像 | ||
| 12 | 专业技术 | 检 验 | 15011 | 2 | 医学检验 | 研究生(硕士)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学士)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 13 | 专业技术 | 药 剂 | 15012 | 2 | 药 学 | ||
2、201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2
201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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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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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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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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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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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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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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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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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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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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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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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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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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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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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保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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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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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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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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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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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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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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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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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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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
(自高中填起,按起始时间、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岗位、担任职务顺序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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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奖 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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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承诺 |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若有虚假,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