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26 07:04:47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定于
拟聘人员符合《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员工进入事业编制管理规定》条件并经审批同意者,按编制内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不符合以上编制管理规定条件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均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节日慰问金等。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来源:
http://www.strc.com.cn/sypt/view_news.aspx?id=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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