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2023海南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百场万岗”校园招聘会及招聘65人公告(1号)

时间:2023-06-07 1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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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现将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百场万岗”校园招聘会及公开招聘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卫生技术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共计65名,招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澄迈县人民医院、澄迈县中医院为财政差额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镇派驻农场”人员岗位。“镇派驻农场”人员计划招聘岗位40名,使用相应镇医疗机构编制(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瑞溪镇中心卫生院派驻,和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中兴镇卫生院派驻,昆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仁兴镇西达卫生院招聘人员由仁兴镇卫生院派驻,文儒镇红岗卫生院招聘人员由文儒镇卫生院派驻,福山镇红光卫生院招聘人员由福山镇卫生院派驻)。工资待遇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派驻的乡镇卫生院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二)其余人员及管理岗位(不含“镇派驻农场”招聘岗位)。其余招聘岗位(不含“镇派驻农场”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5人,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聘用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方式执行。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组织管理,愿意到我县从事卫生健康工作,无重大医疗或公共卫生事件差错和事故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澄迈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且能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8.年龄要求:各岗位年龄范围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除年龄条件外)的时间计算,均以首次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已纳入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或属于我县公开招聘,且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原在我县卫健系统工作无故辞职的;

9.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各类专业报考体检要求的或不能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四、招聘办法

组织招聘小组赴海南医学院开展宣传推介及“医学学子,助我澄迈”校园现场招聘会,同步开展线上公开招聘,公开招聘分为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两种方式,因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本次招聘专技岗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管理岗位招聘按照1:3的比例开考。

(一)考试招聘。采用考试招聘的职位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招聘,各部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依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2.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招聘人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招聘岗位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3.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笔试、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核招聘。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职位详见《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1.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1:1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2.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招聘计分方法。

参加考试招聘的按笔试成绩占6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2位)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参加考核招聘的考生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按照《2023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上有设置优先录取条件的按条件优先确定为入围人员,如条件相同的,有跨省、跨市县援助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历者优先入围体检,若均有相同援助经历的按职称高的优先优先入围体检,若职称也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优先入围体检,以上条件均相同的则加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告。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 6 月6 日至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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