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2023云南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3人公告

时间:2023-03-13 18: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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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公共卫生预防工作,补充稳定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急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勐海县卫生健康局计划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勐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3名,招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勐海县疾病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

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专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1-2023年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人员;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规定落实就业岗位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招聘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12: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昆明市五华区平政街39号);

报名方式: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点击查看具体联系方式

五、报名材料要求

(一)《2023年勐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疾病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

3.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

4.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拟定开展校园专场招聘的高校网站和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ynmh.gov.cn/rsj/rsj.dhtml)、勐海县卫生健康局窗口网站(网址https://www.ynmh.gov.cn/wsj/wsj.dhtml)及各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校园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2023年勐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疾病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四)面谈

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开展面谈。面谈时间为10分钟,面谈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求职意愿等。根据面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进入笔试考核环节人员,面谈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设开考比例,全部进入笔试考核环节,按照面谈成绩不低于70分确定笔试考核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出现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六)笔试。

采取笔试方式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笔试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情况。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60分钟。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设开考比例考核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笔试考核成绩公示

笔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笔试考核成绩公示由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务公开平台(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将公告进行转载。

(八)签订就业协议

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考生笔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其成绩达不到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划定合格分数线内,按照同岗位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依次递补1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由勐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在同一岗位笔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1次。

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针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1次。公示期满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由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发布,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务公开平台(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将公告进行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由勐海县卫生健康局上报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对反映聘用对象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校园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凡与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招聘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勐海县卫生健康局窗口网站及各招聘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号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或登记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联系等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参加考试笔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信息表》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招聘过程中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本次考试的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各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有关条款追究报考人员违约责任。

九、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的规定,聘用到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需取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师)资格证书,五年未取得证书的将进行解聘,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勐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勐海县卫生健康局 汤老师 0691-5120057

监督电话: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5128858

勐海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监察组 0691-512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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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勐海县疾病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2023年勐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疾病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勐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9日

原标题:2023年勐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勐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nmh.gov.cn/rsj/15378.news.detail.dhtml?news_id=45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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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rds in their little nests agree. 鸟巢虽小,夫妻不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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