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2023陕西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回乡计划”公告

时间:2023-02-02 18:11:33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做好新冠感染救治,助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南郑籍在外医疗卫生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区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南郑区以外医疗卫生专业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调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引进人才,既考虑引进人才业务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也注重其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引进人才要有服务南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秉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最大程度发挥人才效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回调对象

在南郑区以外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南郑籍(籍贯或户籍为南郑)人才;

2.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在南郑工作或常住户口在南郑的人才;

3.非南郑籍但愿意长期来南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紧缺型人才。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以上职称,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调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新聘用试用期的人员。

3.未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的人员。

4.原招聘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5.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信息、材料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回调条件的人员。

四、安置原则

1.人岗相宜原则。根据拟回调人员原工作单位职能和性质,坚持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岗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2.空编进人原则。人员调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

3.待遇保障原则。回调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按我区现行政策执行。

4.服从安排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人社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五、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向且符合回调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南郑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由申请者本人签字,并提交在编在职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报告、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回调对象中第2种情形的,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结婚证;2.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报送至南郑区人社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916-5512234。

(二)资格审核。区人社局对申请回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的人员,发放调档函。查档审核不适宜的,予以退回。资格审查贯穿人员回调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回调资格。

(三)确定单位。对符合回调条件且档案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会同区委编办、区卫健局,根据全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需求情况和编制空缺情况,结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专业、工作经历等具体情况提出回调安置意见,并提交南郑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回乡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四)考察体检。由区人社局牵头对申请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回调人员在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五)办理手续。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回调人员在南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解释权归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联系方式: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0916-5512234

点击查看>>>

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回乡计划”申请表 

原标题: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回乡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zheng.gov.cn/nzqrmzf/gsgg/202302/b4b79c0a37ad4d099d1fae6236425df3.shtml

(
No man is content with his lot. 没有人对自己的境遇感到满足.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