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023重庆江津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高校毕业生118人公告

时间:2022-11-22 1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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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外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江津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其中,相应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指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线下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招聘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因疫情等原因导致考生未能参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8: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江津区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提交报考申请。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初审报考资格。招聘方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12月8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应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其中教育类岗位(1-69号岗位)笔试《教育专业知识》,卫生类岗位(70-100号岗位)笔试《卫生专业知识》。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岗位及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等方式通知。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因报考人员弃考,面试竞争比例低于2:1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奖学金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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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that doth most at once doth least. 越想一次做完最多,越是做得最少. /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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