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9 15:51:06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有关要求等详见《2015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范围、对象详见《2015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6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0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5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星期四)8:30?17:00。
报名地点:临安市人力资源市场(临安市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2015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在承诺栏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携带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寸彩色照片2张。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科目考一门,报考护理岗位(A类)考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B类)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以A、B两类岗位报考的人数为基准,分别按照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书面申请自动放弃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列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后,在体检合格考生中,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若在聘用审批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对于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临安市的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到2015年9月30日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社会人员报考部分有户籍要求招聘岗位的,以2015年8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持户籍迁移证尚处于户籍迁移中的可以报考,但须于笔试前办好相应落户手续。
6.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动态信息在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ald.gov.cn)发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3723364 (市人力社保局)、0571?58613580、63746266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原标题:2015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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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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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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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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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冠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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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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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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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应届生填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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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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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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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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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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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全日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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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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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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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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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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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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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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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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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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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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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由本人于报名时连同其它报名材料一并上交。
附件1: | |||||||||||
2015年临安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 | |||||||||||
说明:1、2012年(含)之前毕业的历届生报考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须持有所属专业的资质,资质取得时间以报名日期为限,2012年之后毕业的考生须具备全日制中专以上初始学历;2、笔试内容: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其他医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3、2014年以前毕业的未入编的定向委培生可参加此次临床岗位招聘。 |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 形式 | 招聘职位 (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招聘范围、对象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上田村卫生服务站) | 财政适当补助 | 临床 | 1 | 户籍(生源)不限 | 45周岁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2 | 板桥镇中心卫生院 (桃源村卫生服务站) | 财政适当补助 | 药剂 | 1 | 临安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临安市生源应届毕业生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西药学 | 具备全日制中专初始学历 | ||
3 | 太湖源镇中心卫生院 (东天目分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护理 | 1 | 户籍(生源)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
4 | 板桥镇三口卫生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妇幼保健 | 1 | 户籍(生源)不限 | 45周岁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女性 | ||
5 | 财政适当补助 | 护理 | 1 | 户籍(生源)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具备全日制中专初始学历 | |||
6 | 天目山镇西天目卫生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护理 | 1 | 户籍(生源)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具备全日制中专初始学历 | ||
7 | 财政适当补助 | 临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