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7 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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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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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将乐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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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招聘专业 |
姓 名 |
性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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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医院(中医院) |
临床医学 |
孙梅琴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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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胡家飞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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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小芬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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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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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
肖忻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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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玲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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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燕妹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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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
黄瑶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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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助产(大专) |
余秋琴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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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香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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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霞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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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镛梅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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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清清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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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梅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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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丽萍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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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莎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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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男) |
王震岩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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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助产(中专) |
黄凤珍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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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桂玲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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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清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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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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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医院(中医院) |
护理、助产(中专) |
叶敏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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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丽蓉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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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海清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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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春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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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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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鹏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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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妇幼保健院 |
医学检验 |
黄雪梅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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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谢红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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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预防医学 |
张青溪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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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医学影像技术 |
杨帆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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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余坊卫生院 |
不限 |
郭青颜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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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光明卫生院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
陈蕾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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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万安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陈晖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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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黄潭、万全、安仁卫生院 |
药学、中药学、药剂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技术 |
杨玲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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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美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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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口、白莲、黄潭、安仁、余坊卫生院 |
护理 |
陶燕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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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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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2015年8月6日上午7:30前到达将乐金森大厦门口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经核实身份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参加体检。
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1寸相片1张、水笔1支。体检人员领到《体检表》贴好照片后,要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不得隐满有关信息。
四、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服从带队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参加抽血项目检查时,需持身份证列队,在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后,方可进入检查。
五、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
六、体检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参加体检人员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并经带队人员同意,方可离开医院。
八、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约400元/人),直接缴交体检医院。
九、女性体检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应与县公务员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前将约定的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女性体检人员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十、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县公务员局将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