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常设岗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学员选聘体检合格名单(一)

时间:2015-07-07 09: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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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体检已顺利结束,现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

请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聘用手续指南(见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分别报给用人单位。

咨询电话:区卫计局(0755)82918333—2215。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告


附件1

深圳市福田区卫计系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学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备注

1

熊慧珍

区卫计系统

 

2

福利

区卫计系统

 

3

陈钦标

区卫计系统

 

4

陈刘芳

区卫计系统

 

5

张怀奇

区卫计系统

 

6

黎伟成

区卫计系统

 

7

程丽琴

区卫计系统

 

8

廖诗乐

区卫计系统

 

9

周颖

区卫计系统

 

10

李小玲

区卫计系统

 

11

陈晓东

区卫计系统

 

12

吴文江

区卫计系统

 

13

徐卫方

区卫计系统

 

14

王俏

区卫计系统

 

15

邱晓

区卫计系统

 

16

曹衍玉

区卫计系统

 

 办理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聘用手续指南(社会人员)

 

需提交的材料:

(一)人事档案

说明:经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选聘确定的拟聘人员、从市内行政事业单位选调进入我区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须调档。人事档案统一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商调后进行审核,拟聘人员的身份、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称,以其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凡档案从调出单位发出后的录(聘)用身份、提拔的行政职务或晋升的技术职称等不作为引进条件。

(二)《深圳市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职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

该表格在办理完聘用备案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在“区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子系统”提交“一般增员”后于系统自动生成,无须考生个人提供其中单位考核意见的参考表述为:“经核查,拟聘人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参与“六四”、“^法**功”等非法组织或活动,未违反计生政策,符合岗位聘用条件”。

(三)按市内外户籍不同要求选择提供如下材料
    1、如拟聘人员属市外干部(档案、人事关系及户口均在市外同一城市),需提供《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

说明:该表格可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部门网站”—“区人力资源局”—“表格下载”—“公务员与职员管理科”下载。

《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中“历次政治运动(文革、六四、^法**功)中的表现及现实表现鉴定”应由调出单位(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中“调出单位意见”、“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应分别由各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拟聘人员应当根据调出地的人事管理制度,确定其调出单位是否有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以及是否需要其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盖章(即须有具备干部人事调动权限的部门盖章)。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当地政府人才中心(市场)的人员,可将挂靠的人才中心(市场)作为调出单位。

2、如拟聘人员属市内非福田区干部,需提供《市内人员调动审查表》(原件,一式两份),该表格可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部门网站”—“区人力资源局”—“表格下载”—“公务员与职员管理科”下载;

3如拟聘人员属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提供《福田区区内人员交流登记表》(原件,区政府系统内交流一式三份,跨党群、政府系统交流的一式四份),该表格可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部门网站”—“区人力资源局”—“表格下载”—“公务员与职员管理科”下载。

(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拟聘用人员现实表现、政治鉴定(原件)

说明:由调出单位(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须明确说明拟聘人员有无参与“文革”、“六四”运动,有无修炼“^法**功”或参与该组织,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拟聘人员在“文革”期间年龄不满14周岁的,鉴定不需包含此内容,“六四”期间在读中小学或尚未入学的,鉴定不需包含“六四”内容。

(六)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须提交本人的最高学历、学位证的复印件,最高学历属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须同时提供其他全日制的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均须验原件。非全日制学历须验证的请按照如下说明办理:

1、最高学历为成教、函授、夜大、职大、业大、电大、自考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须提交最高学历的文凭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最高学历为国外院校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最高学历为军事院校和党校文凭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确认函(原件);

4、无法验证的国内学历,需向毕业院校发学历、学位确认函。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认为有必要核实其真实性的文凭,也可要求提供文凭验证证明。

国内院校学历验证证明可到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办理。

(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称确认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适用于以专业技术资格作为聘用条件的人员。

以“高级职称”作为选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其职称如果是在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获得,须经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确认,并出具职称审核证明。职称确认手续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办理,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0072008

(八)已婚拟聘人员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丧偶人员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2、已婚人员还须提供配偶的相关材料,包括:①配偶的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②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原件,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如已婚人员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如“^法**功”等非法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③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已生育子女的拟聘人员须提供:①子女的户口簿;②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③市外户籍拟聘人员的子女需随迁的,须提供子女《在校学生证明书》(原件,可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部门网站”—“区人力资源局”—“表格下载”—“公务员与职员管理科”栏目下载,由子女就读学校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16周岁以下随迁子女可不提供,1618周岁就读中学的随迁子女须提供,已就读大中专院校或已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随迁(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4、以夫妻分居形式调入的人员,须提供:①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②已迁入一方的《调动通知》或者《行政报到介绍信》或者《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验原件);③已迁入一方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④未迁入一方属于“市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国家干部”的证明(原件,由原单位开具证明或提供原单位编制册复印件,并由编制主管部门盖章确认)(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验原件)。说明:以夫妻分居形式调入的人员,其配偶可不提供第2项中的第②项材料。

(九)计划生育审核材料(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选择提供)

1未婚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毕业生一般为就读学校)计生部门盖章的《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2、已婚或有婚史但无子女且未怀孕的,提供近三个月《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其中本人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同时提供《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原件,由本市的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如女方不在深圳居住的也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的查环查孕证明);

3、已婚或有婚史,本人或配偶第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的,并且须办理入户深圳市的人员,除了《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还须提交我市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建议拟聘人员复印几份本人留存以备办理入户等手续时使用),办理的具体办法参考如下:

准备如下材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①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②全家户口本;③49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的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原件,由本市的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如女方不在深圳居住的也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的查环查孕证明);④《流动人口婚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⑤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拟引进人员夫妻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参照上述生育一孩情况提供材料。

4、对属二孩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的拟聘用人员,应到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口计生局办理近三个月的《计划生育证明》并提交原件;

5、已生育子女且子女须随迁的须提供子女户籍本复印件;

市外户籍拟聘人员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详细内容可参见《关于规范迁户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深人口计生〔200826号)或咨询区计生部门(咨询电话:(0755829183332206);

6、已婚拟聘人员须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并有近期查环查孕记录。

7《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网上办事”—“下载中心”—“职员雇员”下载。

注:深圳户籍人员无论婚育情况如何,只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盖章的《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及近三个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原件,由本市的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如女方不在深圳居住的也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的查环查孕证明)。

(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说明:经选聘或公开招考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

(十一)通过“绿色通道”方式选聘

区教育系统通过“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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