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7 15:03:29
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35名工作人员。其中,临床医生18名,医技人员42名,护理人员37名,公共卫生人员25名,会计等其他岗位1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
(二)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其中护理岗位限定东方市户籍含东方市生源);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备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
(四)其它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2);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六)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东方市电视台等渠道发布。发布公告时间: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东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东方市市委1号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东方市基层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小组组织现场报名,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东方市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dongfang.hainan.gov.cn,即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其他要求:根据规定,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加分、面试等环节。
1.笔试(占总分60%):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加分:加分条件为:①少数民族考生若报考民族不限岗位时,给予加5分;②按东府办〔2011〕133号文件规定,我市卫生院现聘用的连续在岗人员,每1年工龄加1分,6个月(含6个月)者算1年分值,6个月以下者算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工龄计算截止
3.面试(占总分40%):笔试及加分计算出考生成绩后,按各招聘岗位数1:2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加分、面试情况分别计算入围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阶段:
(二)报名阶段:
(三)资格审查阶段:
(四)考试阶段:另行通知;
(五)面试阶段:另行通知;
(六)体检阶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5528735(市卫生局)
25503833、255227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25531917(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