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2022江苏南通市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

时间:2022-04-29 12: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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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6年4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放宽为1976年4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也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22年4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二)须知事项

1.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报名时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岗位代码为“113~114”的岗位只接受海安市2022年毕业的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招聘活动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招聘工作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邮箱提交电子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0日17:00。

报名时间开始前或截止后不受理任何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邮箱:88813710@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名为:2022春招+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姓名。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以下材料原件依序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上传邮箱:

(1)《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填写完毕自行打印,签好姓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招聘活动全程使用,与资格复审、考场等现场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2022年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5日09:00~5月11日17:00。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意见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邮箱反馈给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初审意见有疑议,请及时向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812820。应聘人员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2.陈述申辩:2022年5月5日09:00~5月12日17:00。

3.对初审疑议的处理:2022年5月5日9:00~5月13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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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put off till tomorrow what you can do today. 今日事今日毕. /勿将今事待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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