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5 08:19:38
因工作需要,2015年我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125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等,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m.cn);
建德新闻网(http://www.jdnews.com.cn)。
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8日。
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79年5月8日至1997年5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护理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至30周岁(1984年5月8日至1997年5月8日期间出生)。
2、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其他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5年5月8日、9日两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原人才服务中心),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环城北路68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考生均需现场提交 《2015年建德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寸免冠彩照2张。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40元。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通过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缴费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结束后,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5月15日8:30—11:30
领取地点:建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面试
实行先笔试、再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执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在被批准聘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建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1)58307820,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3672。
本公告由建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5年建德市卫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考单位 | 经费 形式 |
招考职位 | 招考 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户籍、生源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一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临床医生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
康复科1 | 1 | 康复医学 | ||||||||
风湿免疫科 | 1 | 风湿免疫学、临床医学 | ||||||||
耳鼻咽喉科 | 1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 ||||||||
精神卫生科 | 1 | 精神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 | ||||||||
病理科 | 1 | 病理学、临床医学 | ||||||||
120急救医生 | 1 | 大专及以上 | 急救医学、临床医学 | 男性 | ||||||
妇产科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历届毕业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质 | |||||
康复科2 | 1 | 康复治疗学 | 具有康复治疗师资质 | 从事男性瘫痪病人康复训练工作,治疗师需身体接触和一定体力,适合男性报考。 |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放射科(诊断) | 1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 | ||||||||
心电图室 | 1 | 本科及以上 | 心电学、临床医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历届毕业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质 | |||||
药房 | 1 | 药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检验科 | 1 | 医学检验 | ||||||||
护理1 | 7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助产 | 历届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 ||||||
护理2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助产 | |||||||
设备科 | 1 | 生物医学工程 | ||||||||
2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二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儿科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
内科 | 2 | 临床医学 | ||||||||
外科 | 3 | 临床医学 | ||||||||
中医骨伤科 | 1 | 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
中医科 | 1 | 中医学 | ||||||||
康复科1 | 1 | 康复医学 | ||||||||
康复科2 | 1 | 康复治疗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耳鼻咽喉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
老年病科 | 1 | 临床医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历届毕业生 | 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质 | ||||||
感染科 | 1 | 临床医学 | 具有内科执业医师资质 | |||||||
B超室 | 1 | 医学影像、超声医学、临床医学 | 具有医学影像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质 | |||||||
中药房 | 1 | 中药学 | 具有执业中药师资质 | |||||||
药房 | 1 | 药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放射科(诊断)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
放射科(技术) | 1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 | ||||||||
心电图室 | 1 | 心电学、临床医学 | ||||||||
120急救医生 | 1 | 急救医学、临床医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护理1 | 3 | 护理 | ||||||||
护理2 | 3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历届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 ||||||
3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三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五官科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
麻醉科 | 1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
康复科1 | 1 | 针灸推拿学 | 男性 | |||||||
康复科2 | 1 | 针灸推拿学 | 女性 | |||||||
中医科 | 2 | 中医学 | ||||||||
中药房 | 1 | 中药学 | ||||||||
骨科 | 1 | 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
儿科 | 2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
外科 | 1 | 临床医学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康复科3 | 2 | 康复治疗学 | ||||||||
放射科(诊断)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 | |||||||
B超室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超声医学、临床医学 | |||||||
心电图室 | 1 | 心电学、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
120急救医生 | 2 | 急救医学、临床医学 | ||||||||
口腔科 | 1 | 口腔医学、临床医学 | ||||||||
检验科 | 1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护理1 | 2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历届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 ||||||
护理2 | 1 | 护理 | 户籍不限 | 男性,历届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 ||||||
4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四院 | 财政适当补助 | 临床医生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精神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临床医学 | 户籍不限 | ||
中医科 | 1 | 中医学 | ||||||||
检验科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 |||||||
护理1 | 1 | 护理 | 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生源应、历届毕业生 | |||||||
护理2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户籍不限 | 男性,历届生须具有执业护士资质 | |||||
5 |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妇保院 | 财政适当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