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广东南雄市“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49人公告(含医疗岗)

时间:2021-03-10 1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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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第一资源”。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南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开引进“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市委批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党政储备类人才28名,教育教学类人才85名,医疗卫生类人才46名,基层急需紧缺类人才13名,企业类人才7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印发<丹霞英才计划>的通知》及《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一)党政储备类人才。

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国内重点高校(即“双一流”高校、“985”、“211”工程大学、省属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可不受重点院校限制。

(二)教育教学类人才。

1.城区学校引进岗位: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国内重点高校(即“双一流”高校、“985”、“211”工程大学、省属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可不受重点院校限制。

2.乡镇学校引进岗位: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取得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引进对象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处于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

报名者需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以上),未按规定时间取得上述证书材料,取消引进资格。

(三)医疗卫生类人才。

1.南雄市人民医院、南雄市中医院引进岗位: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国内重点高校(即“双一流”高校、“985”、“211”工程大学、省属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可不受重点院校限制。

2.南雄市第二人民医院引进岗位: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医疗卫生人才报考以上岗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其中副高职称(基层)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0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不限。

(四)基层急需紧缺类人才。

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3月9日至2003年3月8日期间出生)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五)企业类人才。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者需同时满足引进岗位的其他要求。

报考各类岗位的人员,应届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属国(境)外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报考岗位时需同时提交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培养方案、成绩单等能证明学制、毕业时间的相关材料,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逾期者取消引进资格。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南雄市2021年度“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引进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并处理完毕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8年、2019年、2020年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韶关市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已构成违法违纪事实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线上(网络)报名(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和定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自引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5日,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所报考岗位类别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登记表备注栏应同时注明自选初试地点。此次公开引进将在江西赣州、四川成都、广西南宁、广东广州、广东南雄指定高校(场所)设立现场报名及初试点,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省市无法开展此项工作,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将通过邮箱或补充公告的方式联系报名者调整初试地点。企业类人才直接由企业相关负责人与报名者本人联系并安排后续面试等工作。同时,邮件主题需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代码)+面试地点(如:张三/硕士研究生/党政储备类A1/江西赣州)。

应聘者也可在招聘高校现场报名。

见附件

(二)报名所需材料。

线上报名的同时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南雄市2021年度“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

2.本人简历(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3.《南雄市2021年度“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引进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

4.学历、学位、职业(职称)资格等与报名条件相关证书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

6.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

报名资料文件总大小不得超过5MB。未按要求发送齐全报名资料或未按报考类别发送至对应邮箱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只能选择一组岗位及一个面试点报名,报考多组岗位或重复面试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者,不得报名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其他。

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名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名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资格审核

1.对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回复初审结果。考生在收到资格初审通过回复邮件后,应在收到邮件回复一日内按照邮件内指引添加考试专用联络微信号(群),在报名截止后一天内仍未收到邮件回复的报考人员,应在3月26日下午15时前电话确认报考情况,确保及时接收后续相关考试通知。现场报名的,将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引进条件的,当场安排进行初试。

2.报名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提供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5)。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现场宣讲、资格审核及考试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宣讲。市人才引进工作组在高校现场开展宣讲(个别场次因场地及其他因素影响此环节可能取消)。

2.资格审核。宣讲结束后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按线上(网报)和线下(现场)两种报名方式分别审核。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查验资料后领取面试顺序号,现场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资料后领取面试顺序号。报名者须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南雄市2021年度“丹霞英才”暨急需紧缺人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以及相关资质、条件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初试。初试将在江西赣州、四川成都、广西南宁、广东广州、广东南雄指定高校(场所)进行,其中江西赣州场次定于3月26日进行,具体地点及后续场次时间地点将在3月26日前通过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gdnx.gov.cn/)发布补充公告,届时通过资格审核报名者应根据补充公告要求前往选定地点参加初试。

初试采取现场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将在所有定点场次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

4.复试。原则上,初试得分在90分以上的,直接进入复试;若同一岗位面试得分90分以上考生人数超过岗位需求人数3倍的,则按照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进入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复试工作将在所有初试场次完成后开展,复试地点指定在广东省韶关南雄市进行,具体复试信息以成绩公示及复试公告为准。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递补

1.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经面试(初试、复试)等程序后,根据复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数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由各主管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列编手续,聘用岗位根据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类别及登记。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报名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报名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报名者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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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n never discloses his own character so clearly as when he describes another's. 一个人在描述别人的性格时最能暴露出自己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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