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0 11:47:0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永福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招聘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永福县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0日至2002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永福县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永福县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永福县2020年基层医疗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 19 -- 20 日(共2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茶岭街4号,永福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联系电话:0773—675681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永福县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进修证、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永福县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核人选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学历高低、取得职称时间先后顺序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的高低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永福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由3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核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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