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一)护理部副主任
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主管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具有二级综合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有护理部主任任职经历者优先。
(二)临床护理人员
任职要求:
◇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护士资格证书及护士执业证书;
◇具有二级综合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以上岗位户籍不限,但均需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如符合进编条件及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有意者,请将您的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等相关应聘资料寄至医院人事科。我们将在初审材料的基础上,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材料均不予退回。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8号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人事科(200235)
联系电话:021-34284588×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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