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黑龙江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医护人员补充2人公告

时间:2020-07-21 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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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公告》,公开选调医护人员工作已经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其中部分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需组织补充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面向大庆市(含县、区)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医生2名。其中大庆市第二福利院选调医生1名、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选调医生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2年以上;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及以上;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考试公告于2020年7月16日—7月30日,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报名表》,于7月30日17:00前将全部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本人姓名+岗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dqyqfkddz@163.com。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报考承诺书(需本人手签);

4.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提供jpg格式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5.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具有行政职务的报名人员,原行政职务由大庆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命。

(三)资格审查。2020年7月31日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由大庆市民政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现场实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面试由大庆市民政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原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原件、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参加工作以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或单位出具的考核情况证明以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省机构网络管理平台人员信息表或落编通知单复印件。

(五)考察。考察工作采取等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入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审查网络报名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经考察合格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

(七)公示与试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大庆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工作需要试用1个月。

(八)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大庆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459-6295036

监督电话:0459-6362959

点击下载>>>

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报考承诺书.doc

大庆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6日

原标题:大庆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医护人员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qing.gov.cn/zfgz/zfgg/665766.shtml


A wilful man will have his way. 顽强者定会成功. |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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