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广东台山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33人公告(二)

时间:2015-03-03 13:52:19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通过的,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资格复查发现拟聘用人员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台山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雇员考试。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市人社局提供。

九、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研究决定,并书面报市人社局备案:

(一)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面试的;

(二)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十、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应聘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受理,电话0750-5507608。报名资格条件解释及资格审核事项由用人单位及市卫计局受理,市卫计局电话0750-5559808,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上半年台山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03月上半年广东台山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33人岗位表


2015年03月广东台山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33人报考指南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2日


Catch your bear before you sell its skin. 抓到熊再卖皮.
Hope for the best and prepare for the worst. 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

首页 上页 1 2 下页 尾页 2/2/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