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7 17:58:27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9〕202号)以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0〕1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一)招聘人数:50名。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关岭自治县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尚未就业的应往届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关岭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需提供县(区)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原件。
3.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我县服务的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人员(以上三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服务地县以上引导办或市、县两级团委(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服务期满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仅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资格复审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驻安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部队所在地双拥办出具的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证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限在本县担任满1届(2018年12月28日之前已经任职的连续任职满3年的,视同为任职满一届;2018年12月28日之后任职其连续任职满1届时间定为5年)及以上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按截至2020年7月26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县乡(镇)党委出具当选及任职期满1届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经本县县委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中,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0年7月26日,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2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20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