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2-04 18:13:02
各位新聘用人员:
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经研究,我县第一人民医院新聘用工作人员安排在近期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另受工作人员和场地限制,请新聘用人员根据时间安排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社局332室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需携带以下材料:(详见附件)
1、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资格审查时所需证件(以上证件均需原件);
2、人事档案(需通过机要的形式邮寄)、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
3、《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补充协议》(点击此处下载、填好,一式三份,A4纸打印)
原标题: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下载>> ;>
办理聘用登记手续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单 位 |
2月6日(星期五) |
缪剑锋、柳芳林、冯玉兰、高淑岚、刘彩云、肖发秀、李苑林、廖丽娟、 魏莉萍、刘晓晴、蔡丽萍、罗亨西、陈星任、温芳芳、兰明、郭芬红、张青、钟琼、张小燕、邱艳芳、龙振英、何凌燕、熊艺萍、余燕清 |
2月7日(星期六) |
何巧娟、李花、黄璐、张丽香、刘宝香、旷李聪、任智珍、凌晓霞、吴海燕、周艳、钟丽华、方乐、朱慧敏、邓丽群、陈素清、谭日晴、何欢、张春兰、刘丽娟、缪艺玲、李江梅、刘盼、肖燕、郭惠香 |
2月8日(星期天) |
余婕、黄胜娟、文春萍、赖苏云、胡锦清、刘艳、郭招娣、李燕梅、余晓华、肖阿兰、刘红梅、张翼翎、谢丽、杨丽、兰天林、吴赟璐、陈萍、李忆、邱丽、徐良风、王荣灿、郭小琴、郭华、陈小红 |
2月9日(星期一) |
黄文平、张芸、刘亚玲、郭小女、曾吴建、钟庄炜、胡胜、张河源、黄华真、何梅苹、丁石头生、叶海英、孙丽、廖文峰、黄金秋、谢勇飞、刘亮、黄磊、张伟军、习晨、任群河、何成跃、刘敏强、钟勇 |
2月10日(星期二) |
刘琳、樊子文、钟起贵、叶瑞平、李明胜、刘玲、缪秋妹、张素珍、俞长松、魏春兰、胡竹秋、刁燕、郭添宏、张桥生、林小明、谭阳晖、谢俊忠、黄晓舟、钟德连、王日萍、余良、张茜、赖华贞 |
编号:________
江西省事业单位
聘 用 合 同 书
聘用单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江西省人事厅印制
说 明
一、 本聘用合同书须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二、 本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三、 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四、 本聘用合同书一式叁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五、 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历与学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聘用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之一作为合同期限:
(一)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至2019 年8 月3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12 个月(自2014 年9 月 1 日至2015 年8 月31 日止)。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止。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聘为 职务。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相应地变更合同中的有关约定。
(二) 岗位职责要求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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