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0 19:08:57
根据工作需要,东港区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才39名,具体专业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报考职位工作。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近相关,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招聘职位所限专业工作满5年;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所学专业需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工作经历不限。
4.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3日以后出生)。
5.放疗科、康复科、心电图或其他报名不足的职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6.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前与现所在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以便后期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东港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初审:应聘者需提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rzdgzp@126.com,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0633-8022806予以确认。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通过电话反馈至应聘人员。
2.现场审查:通过初审的人员需在2 015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聘任文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前往东港区人社局301房间(日照市兴海路50-1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加考核的办法进行。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就业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区编办根据招聘单位编制空缺情况逐步落实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原标题:东港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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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 | ||||
招聘职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 | 职称 | 备注 |
心内科 | 2 | 心内科 | 主治医师 | |
神经内科 | 2 | 神经内科 | 主治医师 | |
肿瘤科 | 2 | 肿瘤学 | 主治医师 | |
消化内科 | 2 | 消化内科 | 主治医师 | |
呼吸内科 | 1 | 呼吸内科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小儿科 | 2 | 儿科 | 主治医师 | |
感染科 | 1 | 感染科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普外科 | 3 | 普外、肛肠、两腺 | 主治医师 | |
胸外科 | 1 | 胸外科 | 主治医师 | |
神经外科 | 1 | 神经外科 | 主治医师 | |
泌尿外科 | 1 | 泌尿外科 | 主治医师 | |
小儿外科 | 1 | 小儿外科 | 主治医师 | |
妇科 | 1 | 妇科 | 主治医师 | |
产科 | 3 | 产科 | 主治医师 | |
麻醉科 | 2 | 麻醉科 | 主治医师 | |
针灸推拿科 | 2 | 针灸推拿 | 主治医师 | |
急诊科 | 1 | 急诊 | 主治医师 | |
CT | 1 | 医学影像 | 主治医师及以上 | |
放射科 | 2 | 医学影像 | 主治医师 | |
超声科 | 3 | 医学影像 | 主治医师 | |
母婴保健科 | 1 | 母婴保健 | 主治医师 | |
健康管理科 | 1 | 临床医学 | 主治医师 | |
心电图 | 1 | 心电 | 医师及以上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放疗科 | 1 | 放射物理、医学物理 | 物理师 | 具备放疗物理师上岗证 |
康复科 | 1 | 康复医学、临床医学 | 康复医师 | 具备康复医师证 |
合计 | 39 |
附件2: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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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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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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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寸免冠照片)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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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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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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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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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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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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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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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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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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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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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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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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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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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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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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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及工作 简 历 |
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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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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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我已仔细阅读东港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要求,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考生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港区卫生局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