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16 13:43:46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有关规定,经核准,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单位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拟招聘1名工勤雇员。具体要求见《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雇员招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3、应聘者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116号宝安区卫生监督所三楼305室,联系人:黄先生、宋小姐,联系电话:27881911、29962029。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宝安区卫生监督所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原件,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空表见附件2);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
3、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空表见附件3);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7、证明应聘人员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并由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能力测试成绩将于测试结束后现场通知考生,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测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
五、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new.szbaw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雇用
用人单位为拟雇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9999780、29999782。
九、本公告由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 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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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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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单位 |
招考单位 |
招考岗位 |
岗位类别 |
雇用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考生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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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最高 年龄 |
最低 学历 |
最低学位 |
所学 专业 |
最低 职称 |
与岗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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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区卫生监督所 |
信息化管理 |
工勤 |
1 |
不限 |
35 |
大专 |
不限 |
不限 |
不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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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 区内 |
附件2: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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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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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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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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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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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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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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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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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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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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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若为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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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在读)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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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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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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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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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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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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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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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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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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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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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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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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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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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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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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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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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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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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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名称 |
报考岗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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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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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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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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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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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2014年 月 日 |
附件3: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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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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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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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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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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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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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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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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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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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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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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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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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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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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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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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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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节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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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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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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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入户地 |
省 市 区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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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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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雇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提交引进人员所需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职员、雇员单位和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雇员,须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雇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