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一)

时间:2014-09-01 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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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人社局同意,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户籍不限;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周四)至9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B座1705室。

(三)报名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提交《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同时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结束后,由区卫生局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9月22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准考证领取地点: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B座1705室。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4年9月26日(周五)。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天宁区卫生信息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100分)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在常州市天宁区卫生信息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如果该岗位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将在常州市天宁区卫生信息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体检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 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天宁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办法要求,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9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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