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江苏吴江区医疗单位招聘239人公告(一)

时间:2014-05-22 15: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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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9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须为吴江生源;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江苏生源。专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须在吴江,本科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四)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具备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吴江区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海外医学类专业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中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具有生源地的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30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30日至199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职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14年5月30日前符合。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30日—5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吴江区公共卫生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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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

4、卫生部门登记收费和发放准考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1份交“登记处”(另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1张),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区卫生局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3张。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近期2寸正面白底证件照3张。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吴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吴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吴江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6、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公告》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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