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潍坊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一)

时间:2014-05-14 08: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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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各学科发展的需求,现将我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的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或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市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非纳入事业编制的应聘人员享受以下加分政策。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省、市优秀毕业生报考本次硕士研究生岗位,笔试成绩加4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

发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建议:请于参加

笔试时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

提交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一般不低于1:2,特殊情况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相关材料包括:执业医师证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限2014年毕业研究生)》;研究生期间的在校成绩单,科研、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可到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下载。

(2)限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医院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箱主题请以此格式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学位-报考岗位”。

(4)现场报名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除以上资料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证书或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两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登记表》、服务期满证明或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两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省、市优秀毕业生需提交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5月27日17:3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笔试和基本成绩)、面试(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

1、笔试(100分)

(1)笔试(70分):主要测试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5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地点请于5月21日-22日到医院网站查询,请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基本成绩(30分):综合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导师学术水平等量化赋分。

2、面试(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时间为5月30日至31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请于笔试结束后五日内到医院网站查询,请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面试答辩(40分)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水平。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2)技能测试(60分)

①学术水平(20分):综合考生的专业学术水平、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情况量化赋分。

②专业技能测试(40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3:7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报名原因岗位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或相近专业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或调剂。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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