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08 13:05:02
2014年丹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镇丹人社事招公告[2014]3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同意,丹阳市卫生局决定,丹阳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5月31日至197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丹阳市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和2011、2012、2013参加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办理人事关系托管代理、2014年第一批招聘体检合格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9日-5月20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丹阳市人才市场二楼招聘大厅(云阳路32号人才大厦)。
2、报名手续和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毕业生,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业资格成绩单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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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受理人员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留存)认真进行初审。拟录用公示前,丹阳市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报名截止后,丹阳市卫生局汇总填写《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丹阳市人社局审核备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人才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1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丹阳市人才市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01-020的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2、岗位代码为021-042的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2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人,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和专业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和专业面试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计算。
3、岗位代码为043-047岗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专业知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
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B、C 类岗位的专业面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等,均由丹阳市卫生局委托丹阳市人才市场负责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于5月26日工作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到丹阳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可以在笔试前半小时凭本人身份证到考务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丹阳人才网站(http://www.dyhr.cn/)公布。
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才市场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卫生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