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54人公告(一)

时间:2014-04-28 15:02:2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事业编教师公务员等考试资料40G
91考试网提醒您关注:
<

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吸引省内外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经上级人社部门核准,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系统所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医学院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4年卫技类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8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8日后出生)。

(三)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四)在2014年7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

(五)符合《招聘职位表》中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职位简介表2014年苏州市吴江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才职位简介表.xls)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寄送报名两种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东南大学丁家桥校区综合楼二楼报告厅。

(二)快递寄送报名时间和地点

1、快递寄送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12日,截止日期以快递签收日期为准。

2、寄送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公共卫生中心A517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邮编:215200)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考生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每人按优先顺序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进行现场报名或快递寄送报名,报名需提交《吴江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卫技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表、其他材料(本科段毕业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现场报名时,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快递寄送报名只需先提供1份复印件,待面试时交验原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

2、资格审查。卫生主管部门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设在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到吴江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车票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软座和一等座以上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至吴江区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区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销)。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专业技能知识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当场签写就业意向书,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单位留存。体检由区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照《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jrs.gov.cn)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进入体检人员不足招聘计划,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志愿的优先顺序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或调剂,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及调剂。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及调剂。

六、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区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首页 上页 1 2 下页 尾页 1/2/2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考试资料40G
【省市县地区导航】【考试题库导航】
 ★ 卫生系统招聘考试省级导航 ★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 卫生系统招聘信息 ★ 
 ★ 医药类考试汇总 ★ 

电脑版  |  手机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