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0 13:02:4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岗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心;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要求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 9:00至4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材料包括《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个人简历1份,材料送交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电子简历投递邮箱zwrskjms@163.com。
简历需要附证书复印件,包括: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成绩单、外语及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纸质材料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计算,累计总分。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人选确定
按照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定人事代理合同,履行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 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佳木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电子邮箱:zwrskjms@163.com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华街39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申
报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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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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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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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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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是否为中专、专科、专升本、成人教育、联合办学、保送生、预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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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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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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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情况(含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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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或 作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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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情况属实。 本人签字: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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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
注:申报岗位按“招聘岗位”填写,如:校本部(财务处)、佳木斯学院(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