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0 08:01:15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凤冈县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财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市人发〔2008〕8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计划招聘卫生财政事业单位人员1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凤冈县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财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凤冈县公开考试招聘卫生财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至1996年4月17日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4年4月17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7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