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01 07:52:14
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6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和招聘程序及报名方法等有关事项,详见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公布的《2014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即日起可登陆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查询简章。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星期三)9:00—16:00;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 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3月26日
2014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1〕66号)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苏高新办〔2014〕39号)有关规定,苏州高新区所属医疗卫生系统定于2014年4月9 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报附表中明确针对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其中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且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9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9日后出生)。学历本科及以下应聘人员户籍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及以上或副高职称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报名者的学历需要达到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要求。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3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应聘基层医技类岗位(药剂、放射、检验、超声、康复)且在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4月9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4月9 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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