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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州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改变乡镇医疗卫生队伍专业人才紧缺现状,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全州乡镇卫生院紧缺人才实行特招特聘的通知》(怒人社通〔2014〕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卫生系统的实际,决定面向各医学院校公开招聘29名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招特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计算到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卫生事业、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要求专业对口,往届生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具备相应岗位要求和专业对口的的全日制教育专科以上普通院校及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5、已在本系统卫技岗位工作并取得相应学历及专业对口的执业资格,工作表现良好的往届生。
6、其它条件及要求。
受聘人员在受聘单位服务至少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未满服务年限提出调离的一律按解聘处理。且5年内不得参加怒江州任何形式的事业单位招聘和公务员招录。
(二)招聘岗位
2014年全州面向省内外特招特聘29名卫生技术人才,其中:福贡县12名、贡山县8名、兰坪县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014年怒江州特招特聘计划职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