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五)

时间:2014-03-26 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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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职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 职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信息真实: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业务考核加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业务考核和面试各按40%、30%和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

4、本次考试为全封闭考试,开考60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未达上述比例的职务,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14年4月11日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4年4月16日17:00前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6、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申报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合同、服务证及所在区(市)县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是否合格);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后于2014年4月9日16:00前交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办公大楼1104号)(收取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028-84331007。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4年5月5日前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成华区门户网查询。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进入业务考核的考生,在业务考核前进行原件校验,具体名单及时间在成华区门户网公布。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华区门户网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成华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非在职人员须出具相关档案证明加盖鲜章;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社会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主管部门鲜章),并提供奖励证书或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业务考核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其他:原件校验合格人员按照《成都市成华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布表》(见附件2),现场填报具体单位及岗位。

(三)业务考核

1、业务考核通知:原件校验通过者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业务考核时间、地点在成华区门户网公布。

2、业务考核方式:业务考核由应聘单位组织进行,包括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医院实践等内容的考核。业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考核成绩在成华区门户网公布。

3、业务考核成绩计算:业务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40%+业务考核成绩×30%的分数,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1:2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成华区门户网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无异议并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 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按本公告考核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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