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7 17:10:37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乡村医生资源,满足农牧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更好的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在前期招聘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补招17名乡村医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招原则
补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补招对象
符合补招岗位条件的应聘者。
三、补招岗位
具体详见《新疆克州乌恰县2018年公开补招乡村医生职位表》。
四、补招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岗位;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3、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生育情况;
4、符合补招岗位所需的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在补招范围内:
1、有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2、有违法生育现象或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3、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工作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不得补招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补招方式和程序
1、补招信息发布:卫生局公示栏、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乌恰县卫生局
4、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
联系人:金玉萍 15809088896
王晓艳 18094991688
5、报名要求:补招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政审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近期同一底色1寸蓝色免冠照片3张。补招人员所需的《职位表》、《报名表》、《政审表》从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进行下载。补招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交《政审表》须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的《政审表》(正反面打印)。
6、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国语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7、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8、加分项:对取得相应执业证书(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考生总成绩加5分。
9、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由乌恰县卫生局统一组织,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10、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乡村医生待遇参照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乌恰县监察委对补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监督,此次补招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3、对违反补招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公告》由乌恰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08-4621219
原标题:新疆克州乌恰县2018年面向各乡(镇)补招乡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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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乌恰县公开补招乡村医生职位表报名表政审表
新疆克州乌恰县2018年公开补招乡村医生政审表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学历 | ||||||||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民族 | 联系电话 | ||||||||
家庭详细地址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社 会关 系 | 姓名 | 关系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责 任 区 民 警 审 查 意 见 | 审查内容 | 是/否 | 签字 | |||||||
是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 ||||||||||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 ||||||||||
是否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 ||||||||||
是否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 ||||||||||
是否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 ||||||||||
是否参加过“^法**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 ||||||||||
是否有过吸毒史的 | ||||||||||
是否有违法生育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 ||||||||||
是否有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 ||||||||||
是否有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 ||||||||||
是否有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法**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 ||||||||||
是否有其他不符合招聘为工作人员条件的 | ||||||||||
档案保管部门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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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社区(村委会) 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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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审查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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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县(市)公安局审查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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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配偶。 | ||||||||||
2.第1页由考生本人填写,第2页由各相关单位填写并盖章。 |
原文链接:http://www.xjwqx.gov.cn/P/C/7539.htm